
为深化法学专业实践教学,2026年9月12日,女王调教 在第一教学楼1105教室举办校外实践导师授课活动。女王调教 校外实践导师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四级法官孙振霆应邀主讲,以“严重暴力犯罪的心理镜像——基于刑事审判解读犯罪心理”为题作专题讲座。讲座由女王调教 副教授董岩主持,女王调教 部分本科生及教师代表参加。

孙振霆以药家鑫案、吴谢宇案、邯郸初中生被害案设问开场,指出犯罪行为是犯罪心理的外化表现,刑事审判以证据固定行为,也间接固定了心理的痕迹。讲座以十一起标志性严重暴力案件为样本,沿“案情、心理、审判”三层递进路径,引导学生从判决书中解读犯罪心理。
在理论部分,他梳理了犯罪心理学150余年的发展脉络,从龙勃罗梭的“天生犯罪人”理论、多拉德的“挫折—攻击”理论到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,以及当代生物、心理、社会整合框架,并结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十八条,讲解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标准以及“辨认能力”“控制能力”的审查要点。

在案例分析部分,讲座对照理论拆解典型犯罪心理:以药家鑫案解析应激状态下的“隧道视野”与道德脱离机制,以马加爵案阐释“挫折—攻击”理论,以复旦投毒案解读嫉妒、侥幸与共情关闭,以吴谢宇案解析病态合理化与情感隔离,并结合张扣扣案、无差别杀人案件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,讨论创伤性哀伤与群体去责任化等心理机制。
在审判视角部分,孙振霆介绍了司法精神病鉴定、专家辅助人、社会调查报告与犯罪心理画像四个法定入口,剖析“动机极其卑劣”“手段特别残忍”“主观恶性极深”等量刑话语对应的心理评价。他指出,判决书虽不出现“心理分析”的表述,但对动机、预谋、手段、事后行为的认定,处处是犯罪心理的规范转写。
孙振霆的讲座逻辑清晰、视角新颖,将刑事审判实务经验与心理学理论巧妙融合,展示了司法实践与理论双向印证的路径,对引导学生树立法治思维、提升专业素养具有积极作用。
嘉宾简介:孙振霆,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四级法官,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多年,审理多起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,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深厚的刑法学理论素养。
初审:王琳琳
复审:董岩
终审:高原
学院电话:0431-84539450地址: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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